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黄河交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上半年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为部门评优及个人职务晋升、聘任、工资晋升和奖惩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发布本通知。
一、考核原则
(一)以德为首、以绩为主、客观公正。
(二)协调统一、分级管理、全员考核。
(三)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三、组织机构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顺兴
副组长:马国庆、原永宏、胡世雄
成 员:许青云、马金洲、仇正锋、李洪涛、李琰霞、王元福、汤迪操、田广强、杨行炜
(二)学校成立考核评价组:发展咨询与督察评价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考核评价组,考核组负责考核方案审定、考核过程监督和考核结果审批,处理考核申诉等工作。考核评价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教职工考核:各部门依据考核要求制定本部门2025上半年考核方案,报发展咨询与督察评价委员会审核,具体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教师考核依据《黄河交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评办法》执行。辅导员考核依据《黄河交通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执行。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依据《黄河交通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执行。兼职教师考核依据《黄河交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执行。管理人员考核依据《黄河交通学院2025上半年行政机关人员考核方案》执行。
考核结果由各相关部门进行统计汇总并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核报考核工作组复核。
四、考核依据与考核内容
(一)教职工考核:教职工考核结合本人岗位职责、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任务量、劳动纪律、工作创新及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
(二)部门考核依据学校1368战略方针(一个目标、三个兴校战略、六个交院、八抓八促)等完成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部门重点工作计划、部门考核评价体系进行,相关部门提供考核依据。
(三)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考核:结合个人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工作主要依据本人岗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部门重点工作计划、改革创新方案等,突出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以后改进措施、努力方向。2025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并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核,于6月30日前交组织人事部夏运东老师。
五、考核等级及比例
(一)所有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以本部门教职工总人数为基数,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15%,称职等级不超过80%,基本称职等级和不称职等级比例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核定,各考核部门须按照以上比例执行;等级评定可充分考虑本部门学生数、教学与管理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精简精干高效。各部门对报送的不称职人员附写出书面材料。
(二)在学期内请病假、事假(产假)时间累计在30天以上人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违反学校纪律被通报处理者均不得评为“优秀”等级,部门要进行严格审查。
六、考核程序
(一)中层干部考核
1.考评工作主要采取查看材料、核对数据的形式进行,通过查看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自评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由考评组进行综合评议。
2.发展咨询与督察评价委员会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及关键性指标数据信息汇总,考评时进行数据核对和反馈。
3.中层正职(部门负责人)考核成绩为:部门考核成绩(考核组比重占80%)+主管校领导评价成绩(20%)。
(二)教职工考核
1.各部门根据人员类别考核标准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2.审核及备案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教职工考核成绩分别由相关部门审核:专(兼)职教师考核结果由教务处审核、辅导员考核结果由学生处审核、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结果由实验教学中心审核。各职能部门教职工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部审核。
(2)各部门教职工考核结果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考核等级比例严格核定并进行汇总。
(3)各部门将本单位教职工最终汇总成绩、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分管领导意见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3.职能部门的教职工考核以校领导分管部门为单位进行,按照分管部门职工人数确定考核等级比例。
4.各部门中层副职由本部门进行考核,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发展咨询与督察评价委员会复核。
5.教职工考核成绩为:个人工作业绩90%+民主测评10%。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教职工考核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2025年6月29日,具体考核时间各部门自行安排。
(二)各部门考核结果资料(含纸质版、电子版)于6月30日17:00前全部移交组织人事部夏运东老师。
黄河交通学院
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