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6-1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8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86号)精神,现将2026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计划为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下设项目,由省级财政安排、拨付,旨在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才来豫从事科研创新工作,助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

二、申报条件

本计划面向我省在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各类企业中从事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开放申报。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具备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属省内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以适当放宽工作年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或省本级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六)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公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以及在企业从事科研工作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转化效果显著的留学人员;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前景较为良好的留学人员。

(七)申报名额。各学院择优推荐,学校推荐上报不超过3项。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人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院初审:

1.申报函。需注明申报人基本信息,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填写学校账户)。

2.《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表格可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留学回国”专栏下载。

3.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其真实性,复印件与《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起装订。

4.承诺书。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由申报人出具相关承诺书,并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

5.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1份,电子版一并提交,纸质材料需装袋并粘贴封面“2026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申报材料”。

6.其他部门人员均需通过学院申报。

(二)各学院初审后,负责人需在《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并将初审材料于6月17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刘超超。

(三)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推荐3项资助项目上报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四、评审流程

根据《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86号)精神,由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依据《河南省留学人员资助项目评审办法》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分为资格初审与专家评审两阶段,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有关处室备案,经省人社厅核准后向社会公示并立项实施。

五、奖补方式

本计划入选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资助标准为10万元,启动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元,均为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跟踪问效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项目跟踪问效管理办法》,由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项目总体规划、执行进度、人员情况、保障措施等情况及进行定期监督,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跟踪问效工作:

项目入选:发放立项通知书,了解项目科研、人员、经费计划等情况,建立项目档案。

项目入选一年期:进行中期验收,对项目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当前工作情况,复核经费支出进度。

项目入选两年期:进行最终验收,对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筛选,优中选优,保障推荐项目质量;补助经费执行到位后,学校将监督相关经费支出途径及执行进度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对获补助后因各类原因发生人员离职、项目停止、主要负责人更换等情况的,各学院要及时上报,学校将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反馈。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