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日期:2025-04-0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对 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档案转入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4 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但面试未通过人员;202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 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 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 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以上免试人员也需参加此次资格审核。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材料

考生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别装袋,档案袋要粘贴封面“”(附件 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原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 2)一式两份,原件装在复印件袋中,不用提交复印件。

6.学校为教师缴纳三个月(含)以上社保证明一式两份。

7.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3)。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初审。4月3日至7日,教师提供个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学院报名。

学院审核通过后于4月7日前将“河南省202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

(二)人事处复审。4月8日,报名教师携带经学院初审的个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人事处复审。

(三)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终审。4月9日,学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的人事关系材料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审核。

(四)面试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缴费参加面试,免试人员审核通过后等待参加认定。

(五)面试缴费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是组织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的关键环节,各学院要组织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审查资格,确保每位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准确无误。 

  

 

                             人事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