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黄河交通学院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激发青年教师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一批青年英才,打造一支优秀的青年学术骨干队伍,根据《黄河交通学院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黄交院办〔2024〕16号),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黄河交通学院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校自有专任教师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尚的学术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二)无师德失范行为,无教学事故发生,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三)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学术业绩突出,研究方向集中,已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具有成为学术骨干、拔尖人才的潜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近三年至少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包括横向项目实际合同额达到50万以上的项目)1 项并完成结项或者验收。

2.近三年自然科学类:培养期内核心以上刊物(SCI、EI等)发表不少于2篇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以上刊物(SSCI、CSSCI等)发表学术论文篇2篇以上。学术著作一部(限独著)可以认定为一篇核心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黄河交通学院,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近三年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国家级奖励前五名直接视为符合条件;发明专利一项(限前三发明人)并完成转化。

(五)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具有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个人根据选拔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实际能力水平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经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推荐人选报至组织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校级及以上重点教学、科研团队成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各学院可推荐1人,参与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学院可多推荐1人。

(四)专家评审。学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申报材料,由组织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科技处负责人及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不少于2/3视为通过。

(五)学校审议。学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意见,拟定入选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后进行全校公示,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七)签订协议。入选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的教师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培养期内工作任务、薪酬待遇及考核管理按照《黄河交通学院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执行。

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选拔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严格程序,严格纪律,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上来。

(二)申报材料。黄河交通学院青年英才申报表一份(附件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3),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以上申报材料每人单独装袋。

(三)申报时间。请各学院于9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刘超超,同时发送电子版。

 


 

 

组织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1日